河南省委第四“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近日对许昌长葛市、魏都区等地开展督察时,发现河南蓝新资源综合利用发展有限公司、广西桂净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环境污染问题突出。
第四督察组检查发现,许昌长葛市河南蓝新资源综合利用发展有限公司大量废渣未密闭贮存,露天堆放、覆盖不全,筛选机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露天作业,地面未硬化,积尘较厚。
许昌魏都区广西桂净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下料口、物料输送皮带、筛分破碎机等生产设备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大量原料未密闭贮存,露天存放、覆盖不全,污泥坑内露天存放未采取措施。
许昌长葛市河南蓝新资源综合利用发展有限公司、许昌魏都区广西桂净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未落实《2019年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无组织排放治理“五到位一密闭”要求,散尘污染严重,存在长期违法生产问题。河南蓝新资源综合利用发展有限公司在今年年初未落实重污染天气红色管控期间停产要求,正常作业,大量废渣露天堆放、无覆盖,扬尘污染较重被督办。历时近一年,环境污染问题依然突出。
上述两家企业治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无视国家环境法律法规要求,当地辖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工作落实和日常监管不到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措施不够坚决有力。针对上述问题,督察组已责令当地进一步核实情况,西宁环保设备厂家,依法依规依纪处理到位。(刘俊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