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6日至12月6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了“回头看”,针对大气污染防治进行了专项督察。今年5月6日督察组向山西省反馈了督察意见,移交了重点问题线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把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推动工作的重大机遇,奋力攻坚克难,确保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在山西得到全面、正确、有效的贯彻落实,以“不贰过”的决心和“钉钉子”的精神,抓好整改工作。
根据督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的《山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简称《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的指导思想、整改原则、整改目标、主要措施及保障措施。目前,《整改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审核同意,根据要求,现予公开。
山西省整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理念,把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和推动工作的重大机遇,与巩固拓展我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提高工作标杆、推动转型发展结合起来,与解决作风不实问题、勇于担当作为结合起来,坚持真改实改、为人民利益而改,以“坐不住、睡不着、等不得”的态度,一件不落、一刻不松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在生态环境领域真正来一场深刻革命,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互促共进。
在持续抓好2017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同时,山西省强力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确定的8个方面问题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整改。以此为契机,狠抓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思想认识大提升、责任落实大提升、污染防治攻坚大提升、作风建设大提升,全面推动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坚决摘掉重污染帽子,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确保整改目标实现,山西省制定了五方面19项整改措施。一是聚焦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着力健全绿色发展考评机制,厘清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持续强化污染治理压力传导。二是聚焦推进结构调整,持续强化生态环保倒逼绿色转型发展。抓源头、大力优化区域产业空间结构,调产业、重点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控总量、不断优化全省煤炭使用结构,强监管、多措并举调整交通运输结构。三是聚焦突出环境问题,持续强化打赢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举措。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加大传统产业集聚区污染整治,有效推进清洁取暖,全方位管控扬尘污染,加强太原及周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贯彻落实《关于坚决打赢汾河流域治理攻坚战的决定》,强力推进断面水质改善,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突出抓好固废攻坚战。四是聚焦建立健全制度,持续完善环保监察执法机制。科学抓好各级整改方案制定,强化省级环保督察,坚决推进生态环境雷霆执法。五是聚焦深化改革创新,持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深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机构改革,统筹强化生态环境基础能力建设,持续创新生态环境领域经济政策,加大力度扶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针对反馈意见,制定了整改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年度整改任务,38项整改任务中立行立改的整改任务11项、占28.9%,应于2019年底完成的17项、占44.7%,应于2020年底完成的10项、占26.3%。每一项整改任务均逐项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单位、责任人,共研究确定了96项具体整改措施。实施清单管理、办结销号,确保按时限、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完善了组织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省委书记、省长任我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双组长,高位推进整改。各市、各部门主动履职,强化配合,形成合力,西宁环评代办,确保整改到位。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开展重点整改事项专项督导,加强日常调度、不定期明察暗访、严格整改销号,真督实察整改落实情况。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对督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和移交的问题清单,深入调查核实并厘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倒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四是加强舆论引导。利用“一台一报一网”做好整改宣传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全省整改方案和整改工作进展。加大曝光力度,通过舆论监督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