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包括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实施工业炉窑污染全面治理、开展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综合整治、强化工业炉窑企业监管、完善排放标准体系等七方面。明确到2020年底,逐步完善建立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管理体系,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实现工业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进一步下降,促进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清单》还明确了治理标准执行要求,对有行业排放标准的,西宁环评验收,要求严格执行已有的行业排放标准。暂没有行业标准的,要求参照有关行业标准执行,其中,铸造行业烧结、高炉工序污染排放控制按照钢铁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执行;成都、德阳、绵阳、乐山、眉山、资阳、遂宁、雅安等成都平原经济区8个市和自贡、泸州、内江、宜宾等川南4市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可以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等4部委《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和省政府《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近日,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订印发《四川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清单》(简称《清单》),推进全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