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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纳入改造范围的钢铁企业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西宁环保设备厂家

文章作者:赛宇环保 发布时间:2019-12-02 16:40人气:

  同时,《方案》提出对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加大税收、资金、价格、金融、环保等政策支持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监督调度,到2022年底前,全省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取得明显进展,关中地区4家钢铁企业完成改造任务,陕南地区3家钢铁企业完成改造任务的40%;到2025年底前,全省纳入改造范围的钢铁企业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

  为推进我省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加快我省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厅根据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等5部委《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修订版)的通知》(陕政发〔2018〕16 号)等文件精神,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等五部门印发了《陕西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了推进我省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工作的总体要求、实施步骤、重点任务、实施保障,确保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任务按时完成。

  《方案》根据行业排放特征,西宁环保公司,对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和大宗物料产品运输,分门别类提出指标限值和管控措施,实现全流程、全过程环境管理。烧结机机头、球团焙烧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其他主要污染源原则上分别不高于10、50、200毫克/立方米;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实现无组织排放有效管控;大宗物料和产品采用铁路、水路、管道等清洁方式运输,清洁运输比例不低于80%,并对监测监控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方案》指出,按照“超低改造一批、达标治理一批、淘汰落后一批”要求,对全省纳入改造范围的7家钢铁企业有序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到“十四五”末钢铁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削减,基本实现以排污许可证为抓手的全过程环境管理,有效提高钢铁行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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