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记者7日从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敦煌市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期间,联合当地自然资源局开展了林草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旨在遏制非林地上林木随意砍伐。期间,共采购苗木50466株新疆杨和胡杨,用于落实防护林断带补植20062公里补植任务,截至4月底,补种树木130894株,生态林木保护和更新造林工作如期完工。
敦煌地处丝绸之路的咽喉,常年气候干燥、风沙大、林木作为重要的生态资源,对于防风固沙、保持水土、缓解沙尘天气影响具有重要意义。
“林草资源是牢筑生态屏障、建设生态文明、保障生态安全的重要载体。”敦煌市检察机关表示,此次检方是通过向行政单位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现场公开送达,督促整改纠正等方式,为建设绿色敦煌提供司法保障。
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敦煌检方发现,当地8个镇存在防护林断带197条19062米,需补种树木48266株,采伐、滥伐的6224株树木未及时得到补种的问题,致使林草资源处于受损状态,破坏了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今年3月,敦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敦煌市自然资源局及8个镇政府现场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要求依法对本辖区内非林地上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等林木的更新采伐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按期完成防护林断带补植和更新造林任务,督促补种树木主体在合理期限内履行补种义务,直至树木补种完毕。
值得一提的是,敦煌检方在办案中坚持“专业画监督+恢复性司法”的生态检察工作机制,督促责任单位全面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变“闭门监督”为“开放监督”、“单一监督”为“合力监督”,西宁环保公司,确保了涉事地补种树木任务完成。(记者 崔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