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10日消息称,日前,西宁环评验收,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全面指导和规范各地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以下简称“山水工程”)实施,推动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
为何开展“山水工程”?
长期以来,受高强度的国土开发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因素影响,我国生态历史遗留问题多、保护修复任务重,生态保护修复缺乏系统性、整体性,客观上存在各自为战的状况。
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主任范树印指出,我国生态修复工作起源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早期多以生态系统重建为途径,在人为活动辅助下创造或促进生态系统发展,修复目标或对象相对单一。
虽近年来核心理念发生转变,但范树印表示,目前保护修复实践的转变仍滞后于理念,存在保护修复目标单一,未体现生命共同体理念;工程系统性不够,各个子项目关联性不足;保护修复仍以工程措施为主等问题。
此番发布的《指南》明确提出,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综合运用科学、法律、政策、经济和公众参与等手段,统筹整合项目和资金,采取工程、技术、生物等多种措施,对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类自然生态要素进行保护和修复,实现国土空间格局优化,提高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弹性,全面提升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屏障质量、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
《指南》解决了此前的一些问题,例如:为解决保护修复对象单一,各项目系统性不足问题,《指南》明确指出:“综合考虑自然生态系统的系统性、完整性,以江河湖流域、山体山脉等相对完整的自然地理单元为基础,结合行政区域划分,科学合理确定工程实施范围和规模。为提升保护修复措施选择的科学性,《指南》还明确了“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等要求。
如何开展“山水工程”?
2016年-2018年,经国务院批复同意,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原环境保护部共同组织实施了3批25个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
此次发布的《指南》与此前的试点工程有何不同?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与以往生态保护修复相关工程相比,山水工程具有整体性、系统性和综合性特点。比如,在空间方面,《指南》明确工程实施范围不仅限于重要生态系统所在的生态空间,还包括与之密切关联的农业和城镇空间,在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格局和用途管制下分区分类开展生态保护修复,体现整体保护和系统修复思路。
此外,《指南》吸收了很多国际先进理念。《指南》提出,各类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要以生物多样性为重要目标,契合了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生态连通性保护指南》要求,与国际《生物多样性公约》总体目标一致。
《指南》的系统性、协同性还体现在层级和尺度的区分上。上述该负责人指出,由于“山水工程”是在较大的空间范围内实施的规模较大生态保护修复活动,因此需要区分不同层级开展工作,在不同尺度上确定不同的目标任务、解决不同的问题。上述该负责人介绍,按照生态学的基本原理,对接国际生态修复标准,结合中国实际,《指南》划分了区域(或流域)、生态系统、场地三个尺度。区域(或流域)、生态系统以及场地尺度下分别开展的工作是工程规划、工程设计以及工程实施。(记者 庞无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