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底,浙江将实现塑料垃圾“零填埋”。到2022年底,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将明显减少,普遍推广替代产品。到2023年底,浙江将基本完成城镇塑料污染治理目标,所有设区市及50%的县(市、区)完成“无废城市”建设。
12日于杭州举行的浙江省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发展改革委一级巡视员徐幸介绍上述塑料垃圾治理目标。
当前,浙江塑料废弃物产生量约占原生生活垃圾量的20%左右。该省多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下称《办法》),提出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
《办法》提出,到2020年底,浙江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等塑料制品易泄露、难回收,是塑料污染治理的重点和难点。”徐幸说。
如一次性塑料制品治理方面,到2020年底,浙江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县城以上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同时该省星级宾馆、酒店推广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并逐步延伸至其他宾馆、酒店、民宿。
针对塑料制品替代产品的供给,《办法》提出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菜篮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同时采用新型绿色环保功能材料,西宁污水处理设备,增加使用符合质量控制标准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再生塑料,加强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和产品研发。
“由于替代产品目前尚处于产业发展前期阶段,暂时可能会给企业生产、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也会适当增加一些消费和生产成本。”徐幸表示,浙江的塑料制品替代产品到2022年底可实现省内“自给自足”。(记者 郭其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