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半年 厨余垃圾分出量增长近12倍
刚刚闭幕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特别提到“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开展垃圾分类是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
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迄今已满半年。昨天下午,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垃圾分类工作最新进展。
半年来,家庭厨余垃圾的分出量增长了近12倍;其他垃圾处理量同比下降32%。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为推动垃圾分类取得新成效,北京将出台一系列重磅举措。比如,本市将研究制定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积分换实物等奖励办法。同时,对不分类、乱投放,经多次劝阻不改正的,研究制定社区曝光、上黑名单等措施。
家庭厨余垃圾分出量
半年增长了近12倍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副主任李如刚介绍,今年10月,家庭厨余垃圾分出量达到3946吨/日,与《条例》实施前的309吨/日相比,增长了11.7倍。目前,家庭厨余垃圾分出率已达到19.79%,加上餐饮服务单位厨余垃圾1857吨/日,厨余垃圾总体分出量达5803吨/日。
同时,其他垃圾减量明显。通过厨余垃圾和可回收物的源头分类,以及源头减量措施不断深化,进入到末端处理设施的其他垃圾处理量为16000吨/日,同比下降32%。
李如刚表示,本市大力开展“桶”、“车”、“站”、“楼”全链条设施设备改造提升,创造规范便利的分类条件。半年来,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达标率得到快速提升。新建改造分类驿站916座,提升改造分类桶站6.14万组、密闭式清洁站567座,规范喷涂收运车辆2482辆。桶站、密闭式清洁站、收运车辆三方面的达标率由5月份的7%上升至10月份的84%。
评选分类示范小区
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委员、市民政局副局长赵济贵介绍,《条例》实施后,本市组织社区持续地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海报标语,入户签订承诺书,发放“两桶一袋”,运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推送等方式,反复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政策、规定和要求。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绝大多数居民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政策表示支持,自觉分类的意识正在逐步形成。
但是,“垃圾分类还处于起步阶段,整体工作基础还比较薄弱,部分居民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还不够高,家庭前端自觉分类的习惯还没有养成。”赵济贵说,近期,全市要评选出一批垃圾分类的示范小区,要对这些单位的亮点特色及经验做法进行推广,通过典型和先进来带动其他社区。
比如,收集汇总社区垃圾分类减量的“小妙招”,管用的、实用的在全市推广。同时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全国人口普查活动,组织社区入户面对面宣传,向居民群众解释生活垃圾分类的意义、遵纪守法的责任和义务,讲解生活垃圾分类的标准和要求。
乱投垃圾屡劝不改
将可能上“黑名单”
为发挥社区治理的推动作用,本市将指导社区运用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这一平台,把驻区单位、物业企业、垃圾清运公司等单位联动起来。运用社区议事厅协商垃圾分类的重点问题,研究制定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积分换实物等奖励办法,对不分类、乱投放,经多次劝阻不改正的,研究制定社区曝光、上黑名单等措施。同时,加强社区与街道城管执法部门的联动,推动执法进社区,为社区的垃圾分类助力撑腰。
本市还将探索建立长效机制。“要想使垃圾分类持久坚持下去,需要科学有效的机制做保障。我们正在考虑选取一定数量的社区进行试点,创新现有的动员发动工作模式,细化垃圾分类达标的要求和内容,探索调动居民参与的长效机制。” 赵济贵说,包括对分得好的居民怎样奖励,对不分类、乱投放的居民怎样处罚,采取技术手段进行实时监督等,使得垃圾分类更加规范有序、更加健康持久地发展。
重点
北京将建垃圾分类专职巡回值守队伍
北京正在开展的“志愿守桶行动”,由桶站值守人员现场指导、帮助、督促居民群众分类,对提高垃圾分类的质量和精准度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分类指导员发挥的作用不够好,甚至个别守桶人员光站着看,也不指导,出工不出力。
对此,市民政局副局长赵济贵介绍,本市将鼓励各区以购买服务、补贴奖励等方式,建立以物业保洁人员、小区楼门长、社区社会组织等为主体的垃圾分类专职巡回值守队伍,同时积极开展其他人群的志愿守桶活动,作为专职人员的补充。
#p#分页标题#e#同时开展人员岗前培训、做好值守服务保障、加强人员管理监督。对认真履行职责的人员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视情取消值守人员的身份。另外,引进城管执法进社区,支持守桶人员理直气壮地开展工作。
针对天气渐冷,垃圾分类指导员值守时间能否调整的问题,市城市管理委副主任李如刚表示,本市未对垃圾投放时间作统一的规定,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要充分考虑小区居民作息规律、季节变化等因素,与居民协商确定垃圾投放时间。“对于家庭厨余垃圾,一般我们推荐早上7点到9点,晚上6点到8点,根据冬季实际情况,建议投放时间可以适当调整。要注意的是,调整后的投放时间应及时在桶站公示牌中注明,同时值守时间要与公示的时间保持一致。”
制定相关指导意见应对“混装混运”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温天武介绍,半年来,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检查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单位43.65万家次,发现问题1.72万家次,存在问题率为3.94%。立案查处涉及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27081起,其中适用《条例》查处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11241起。房山、门头沟、顺义区执法检查工作较为突出,人均立案处罚数排全市前列。
11月1日起至今年年底,市城管执法局将启动为期两个月的第六波次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温天武介绍,针对《条例》实施半年以来,各重点行业、重要场所和特定主体在容器规范、投放行为、收运过程、处置情况等方面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查处混装混运、桶站维护不到位、个人不分类投放等突出违法行为;开展“光盘行动”执法督导,西宁污水处理设备,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对于一些严重违法、屡教不改的企业,城管执法部门在加强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之外,将坚持综合治理,持续推动行业自律和主体责任落实。针对混装混运等严重违法的案件,本市将制定相关指导意见。对于一些严重违法、屡教不改的企业,及时将相关信息移送行业管理部门,推动行业管理责任落实。同时,按照行业、地区梳理执法处罚情况,向行业主管部门、各区通报执法情况、问题建议,督促反馈整改措施。(记者 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