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3日召开的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了解到,《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颁布实施近一年来,陕西省深刻汲取秦岭违建教训,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10月下旬至11月初,陕西省人大常委会针对条例组织开展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分别对西安、宝鸡、渭南、汉中、安康、商洛等6市进行了检查,依法开展法律监督。
据介绍,陕西省持续推进秦岭“五乱”(乱搭乱建、乱砍乱伐、乱采乱挖、乱排乱放、乱捕乱猎)问题专项整治、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尾矿库安全运行、农家乐环境整治等工作。2018年8月以来,查处秦岭区域未批先建、非法占地、批小建大等各类违规建设,整治违建问题4171个,查处乱砍滥伐案件326起,完成秦岭地区矿权退出73个,整治乱排乱放砂土弃渣问题624个,拆除违建农家乐324户、关闭1267户,查获乱捕乱猎国家一级、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及其制品544只(件)。
同时,西宁环评验收,陕西还加大涉秦岭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2019年1月至今,共侦办各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刑事案件73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95人,打掉犯罪团伙41个。(记者许祖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