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兰州市30日发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情况,截至2017年底,该市污染源总数为4895个,其中工业污染源2417个,农业污染源310个,生活污染源2122个,所有档案做到了规范管理和安全存放,并同时开展数据自查审核和整改工作。
全国污染源普查每十年进行一次,第二次普查自2017年启动,2019年结束,历时三年。较十年前的“一污普”相比,“二污普”普查数量工业源方面增加了479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增加了19家,生活源减少了3896家,增加了农业污染源,将移动源产生排放污染物单列调查。
此次兰州市对有污染排放的4895个污染源进行了全面调查,获取了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移动源5类污染源相关基本信息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建立了覆盖全过程、全要素的质量控制体系。
从污染源数量来看,西宁污水处理,榆中县、永登县和城关区3地工业源数量占全市总数的52.50%;农业源中永登县畜禽规模养殖场最多,占36.45%,生活源集中在城关区,占全市34.59%。从行业来说,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金属制品业3个行业污染源数量占全行业总数的42.66%。
水污染物排放方面,化学需氧量3.20万吨,氨氮排放总量1247.58吨,总氮排放总量4913.15吨。从排放量来说,化学需氧量主要来自农业源,占总排放量的54.60%,氨氮排放主要来自生活源,占总排放量的78.53%,总氮排放主要来自生活源,占总排放量的65.75%。
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975万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5.61万吨,颗粒物排放总量6.304万吨。从排放量来说,二氧化硫排放主要来自工业源,占总排放量的83.15%,氮氧化物排放主要来自移动源,占总排放量66.46%,颗粒物排放主要来自工业源,占总排放量88.85%。
记者发现,此次普查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依然较大,是制约和影响兰州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不利因素,但农业源、生活源对水污染物排放贡献比较大,工业源、生活源、移动源对大气污染物排放贡献大。
另外,还面临生活源涉及主体多,排放分散,治理和监管难度较大,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带来新的环境问题,环境基础设施历史欠账多,特别是农村污染防治方面,起步晚、排放量大,部分行业污染物处理率低,污染防治技术不足,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污染源普查,准确掌握了各类污染源的基本信息、活动水平、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建立了集地理空间位置、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量于一体的兰州“二污普”统一数据库。
该负责人还称,通过污染源普查,摸清了生态环境问题主要成因,并且污染源普查结果已经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个领域进行了应用,科学全面将普查结果转化为实践应用和工作成果。(记者 魏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