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6日,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接到群众投诉,未央金茂府项目建设占用城市绿地。经执法人员现场查证,中建三局未央金茂府项目部为修建围挡,占用城市绿地约375平方米,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依据《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相关规定,责令中建三局未央金茂府项目部限期改正、恢复原貌,并按照占用面积375平方米、每平方米每天20元的罚款补缴绿地补偿金。当事项目部承认违法事实。
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副总队长刘卫平介绍,今年以来,市城管执法总队在依法查处毁林毁绿、侵占规划绿地、渣土车沿路抛洒、随意乱倒等行政执法案件过程中,对所有案件进行了全程执法记录,件件案件从立案查处到结案的全过程进行案审会审核决定,总队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很大提升,同时社会满意度也显著提高。(王双瑾)
另一起典型案例是陕西吉宏鑫茂建筑公司擅自占用城市绿地案。今年8月,陕西吉宏鑫茂建筑公司在热力管道施工中,未办理相关绿化审批手续,擅自开挖三环绿化带,进行管道铺设施工,西宁环评代办,毁绿面积2.5平方米。
接到群众投诉后,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执法人员按照执法程序,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完成了《现场勘验笔录》和《调查询问笔录》等调查取证工作。该公司承认违法事实并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依据《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对该公司处以1000元罚款。
6月21日,执法人员对项目部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项目部履行缴纳了6万元罚款,并在期限内按照面积恢复了绿地。
依据《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执法人员向金茂府项目部当场下达《责令停止行政违法行为通知书》,完成了《现场勘验笔录》和《调查询问笔录》等调查取证工作,并告知其享有陈述和申辩权。
记者近日从陕西省西安市城管执法系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典型案例情况第六次通报会上了解到,西安一企业在施工过程中,,被处以6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