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发布为标志,我国污水资源化利用上升为国家战略。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目标是什么?未来该从哪些地方发力?经济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记者:未来我国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具体目标是什么?
答:《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国污水收集效能显著提升,县城及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水环境敏感地区污水处理基本实现提标升级;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京津冀地区达到35%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畜禽粪污和渔业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污水资源化利用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基本建立。到2035年,形成系统、安全、环保、经济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格局。
为完成目标任务,要坚持“节水优先、统筹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科技引领、试点示范”等基本原则。
记者: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主要涵盖哪些领域?
答:污水资源化利用主要在城镇、工业和农业农村等领域系统开展,以缺水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区域为重点,以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为突破口,以工业利用和生态补水为主要途径,全面推动我国污水资源化利用实现高质量发展。
要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丰水地区实施差别化分区提标改造和精准治污;缺水地区特别是水质型缺水地区优先将达标排放水转化为可利用的水资源就近回补自然水体,西宁环评验收,推进区域污水资源化循环利用;资源型缺水地区以需定供、分质用水,推广再生水用于工业生产、市政杂用和生态补偿利用。
要积极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完善工业企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运营管理水平。开展工业废水再生利用水质监测评价和用水管理。
要稳妥推进农业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积极探索符合农村实际、低成本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和模式,推广工程和生态相结合的模块化工艺技术,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
记者:如何建立健全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体制机制?
答:污水资源化利用具有较强公益性,既需要市场积极参与,也需要政府规范引导。
一是健全法律标准。推进制定节约用水条例,将再生水纳入城市供水体系,推动制定修订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是构建政策体系。制定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国家高新区工业废水近零排放科技创新试点等实施方案,形成污水资源化利用“1+N”政策体系。研究制定“十四五”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规划。研究污水资源化利用统计方法与制度。完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中非常规水源利用指标考核相关规定。完善取水许可管理制度。
三是健全价格机制。建立使用者付费制度,放开再生水政府定价。
四是完善财政资金政策。加大中央财政资金对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投入力度,支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污水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鼓励地方设计多元化的财政性资金投入保障机制。
五是强化科技支撑。部署相关重点专项开展污水资源化科技创新。引导组建污水资源化利用创新战略联盟。(记者熊丽 顾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