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近日召开。会议强调,今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第一年,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更高的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必须要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农业结构等加快调整,更加注重源头预防和源头治理。
会议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江苏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并要求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围绕2021年度工作目标,即PM2.5浓度达到37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1.3%;国考断面水质优于Ⅲ类的比例达到87%,西宁废水处理,无劣Ⅴ类断面;太湖治理实现更高水平“两个确保”;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氮氧化物、VOCs、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下降比例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4.2%进行努力。
会议提出,按照“源头治理年”的主题定位,重点抓好“五大任务”和实施绿色发展领军企业计划,推动构建绿色供应链、实施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排污许可联动管理、清洁原料替代,建立“嗅辨”制度,建设“无异味”园区,全面推行水断面上游无过错责任举证制度,开展城镇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管理试点,全面推行江苏“环保脸谱”体系、异地执法等举措。(记者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