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9日从青海省果洛州检察院获悉,黄河上游(青海段)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正式建立。
果洛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党组书记叶万彬说,“果洛作为黄河的发源地之一,召开黄河上游(青海段)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检察协作会,也是促进黄河流域扶贫与生态、保护与开发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具体行动。为此我们倡议各沿黄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携手同心、精诚合作,以本次协作意见的签署为新起点,切实加强对黄河上游(青海段)的生态公益司法保护,全面推动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果洛州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七个市州检察机关将打破以往上游破坏下游检察机关追办案件难度大、耗时长、效率低等弊端,在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等方面,就涉及生态环境及自然资源等领域的案件开展跨区域协作办案。在黄河上游青海段构建起精准打击、多元化监督、专业化办案、社会化治理、法治化服务相结合的环境资源全方位保护格局,变行政区域下的“小保护”为整个黄河青海流域内的“大保护”。
同时,七个市州检察机关将强化黄河上游(青海段)生态环境资源刑事司法保护,依法从严惩处破坏环境资源类刑事犯罪和环境监管职务犯罪,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和破坏草原湿地等犯罪行为,西宁废气治理,严厉打击黄河水域非法采砂石,非法运输,非法捕捞和侵占,滥用挤占河道行为,实行严厉责任追究,避免以罚代刑,形成和保持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零容忍”的高压态势。
果洛州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机制的签订,构建起了七地检察机关内部联动、外部协作、跨区域的黄河上游(青海段)生态与资源保护协作机制,将共同化解生态安全保障中区域分割与流域整体性、部门分治与生态系统性之间的矛盾,共同应对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具体问题,为黄河上游(青海段)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孙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