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态环境部《全国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河南紧密结合本省实际,在全省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主要做法如下:
一、提高站位,周密部署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
河南省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做好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坚决扛牢防范和化解环境风险的政治责任,以省辖市黄河流域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为试点,先行示范,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成立工作专班,周密部署全省范围内的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印发了《河南省辖黄河流域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和《河南省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厅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亲历亲为,多次深入一线现场督导,亲赴郑州新郑市、洛阳洛宁县等地调研危险废物监管工作,西宁水土保持,推动各相关工作,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杜绝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对涉危险废物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
全省部署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
二、多措并举,深入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
为有效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河南省实行周调度、月排名,定期编制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工作简报,强化危险废物排查整治排名通报,对落实工作较好的省辖市进行通报表扬,并对推进落后的省辖市通报批评,采取下沉指导督促,不断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针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等重点环节,重点将省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位、重点监管单位纳入管理,争取部门联动、全面排查、一企一策、边查边改,确保涉危险废物企业规范运营,环境风险有效防控。
郑州市组织县、区互查工作,按时按量不漏一企一点,既杜绝了熟视无睹的监管风险,又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还搭建了相互学习交流业务的平台,全面提升了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水平。洛阳市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市长亲自带头,市政府牵头压茬推动,全市组织召开现场观摩培训会,并印发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狠抓工作落实。新乡市编制危险废物网格化管理台账,实施企业月报、网格员月帮扶和督促整改的常态化管理制度;许昌市建立了危险废物排查企业底册,形成全市排查企业清单,为该市“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加强宣传,营造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氛围
近年来,河南省结合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着力提升市县区环保人员业务监管水平,突出对企业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持续营造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氛围。为了加强全省危险废物宣传工作,在定期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把危险废物整治专项行动和日常管理情况向社会发布,并通过媒体进行宣传引导和普法宣传,同时要求各地市也要抓好宣传工作。
各地市积极响应危险废物宣传要求,开封市在微信平台、微博公众号、抖音号等网络平台全方位地对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宣传,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安阳市开展以“珍爱家园 保护环境 抵制违法倾倒危险废物”为题的严禁危险废物非法转移、违法倾倒宣传月活动,不断提高公众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意识,既普及了群众对危险废物的认识,还加强了群众的监督举报意识,全面提升了社会各界的参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
四、协调联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为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管控。2020年9月,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印发了《河南省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2021年5月,三部门又联合印发了《河南省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利用网络形成沟通顺畅、信息共享的三级、三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全省危险废物环境执法监管。坚决打击非法收集、利用、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链条,对排查发现的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精准打击一批、行政拘留一批、刑事司法一批,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管控。
郑州市召开危险废物管理培训会
#p#分页标题#e#截至6月底,河南省排查涉危险废物企业21339家,其中,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为21072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为267家;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718家,已完成整改的614家,已制定了整改方案的620家。自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共查处涉危险废物污染案件281件,其中行政处罚案件251件,刑事处罚案件30件。
下一步,河南省将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全方位监管,不断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机制,全面做好科学、依法、精细等业务管理能力建设,深化业务指导,实现危险废物管理常态化、规范化,为美丽中国、出彩河南建设做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部门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