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上海市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方面,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35微克/立方米下降11.4%;优良天数为167天,较去年同期增加10天。水环境质量方面,全市地表水Ⅱ-Ⅲ类断面占83.9%,同比上升4.3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
今年以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上海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作为、稳中求进,多项举措用力,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上海市印发了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年度工作计划和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年度任务清单,修订印发了《上海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和标志管理办法》,持续推进新一轮工业源挥发有机物综合治理,今年1-5月完成工业VOCs治理352家,完成本轮次国三柴油车限行淘汰工作,共计淘汰8.36万辆国三柴油车。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上海市积极开展国控断面周边现状及整治情况影像跟踪,西宁环评验收,印发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与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管理细则,编制完成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配合上海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做好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准备工作。
此外,上海市还完成了土壤监管平台框架开发,以及建设用地、重点监管单位、重点工作模块的初步开发。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一网统管”综合监管平台方案编制。
为全面启动地方碳交易市场工作,上海市印发《上海市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单位名单(2020版)》《上海市2020年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为推进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上海市还就国家碳交易机构建设方案征求各联建省市意见。完成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单位碳排放报告和监测计划的编制与报送和电力行业企业数据报送。
同时,上海还全面启动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印发《上海市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及项目清单。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改革创新,深化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
在积极推进部市合作方面,上海市政府与生态环境部签署了共同推进人民城市生态环境治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推进环保“领跑者”制度设计和意见征询,加强园区环保第三方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建设。并细化《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
上海市成立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城市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深化生态环境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持续推进移动执法、移动源、入河排污口等重要系统建设;全面启动环评改革相关配套文件的修订工作;统筹推进“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持续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此外,上海市还积极推进建立全方位的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编制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重点工作和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行动2021年的工作计划;推动江浙沪“两省一市”共商长三角一体化生态示范区的环评改革方向。(记者蔡新华 见习记者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