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近日出台《浙江省重污染天气学校学生预防专项应急行动方案》,方案明确遇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停课,家中无人照顾的学生可以送到学校。
根据方案,在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后,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有序启动应急行动方案,根据重污染天气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分别启动三级、二级、一级响应措施。如遇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学校应停止教学活动,停课期间教师正常到校,家中无人照顾的学生可以送到学校,学校应开放图书馆、科技室等活动场所供学生活动,并适当调整教学计划。(顾小立 俞菀),西宁排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