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日前通报了2018年下半年和2019年第一季度环评文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对6家编制单位及相关编制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5分,相关失信记分情况记入其诚信档案。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环评审批业务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了2018年第三、第四季度和2019年第一季度环评文件常态化技术复核工作,共涉及28个省(区、市)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其他审批部门审批的308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经复核,生态环境部发现6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质量问题,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环境保护目标遗漏或者与建设项目位置关系描述错误、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以及环境保护措施缺失或者不符合相关规定等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生态环境部对存在质量问题的环评文件相关的6家编制单位及6名编制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5分,相关失信记分情况记入其诚信档案。这6家编制单位包括山西晋环科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现已更名为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同时,生态环境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西宁环评代办,对相关的3名编制人员责令限期整改6个月,相关情况记入其诚信档案。限期整改期间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其作为编制主持人或者主要编制人员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马新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