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和《安徽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经安徽省委、省政府批准,2019年9月下旬至12月中旬,安徽组成4个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两批进驻淮北等8市,分别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现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
第一批督察进驻淮北、淮南、滁州、黄山4市期间,各督察组共查阅资料8700余份,与116名被督察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开展个别谈话,走访问询44个部门,交办受理的信访举报1341件(其中来电885件,来信44件,微信412件),下沉核查点位1470个。被督察市认真落实立行立改,交办的信访件已上报办结924件,责令264家企业立即整改,立案处罚67家,行政拘留1人,约谈93人次,问责3人。
第二批督察进驻阜阳、蚌埠、宣城、六安4市期间,各督察组共查阅资料9300余份,与152名被督察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开展个别谈话,走访问询42个部门,西宁排污许可证,交办受理的信访举报1583件(其中来电1153件,来信81件,微信349件),下沉核查点位1400余个。被督察市认真落实立行立改,交办的信访件已上报办结706件,责令389家企业立即整改,立案处罚27家,立案侦查3件,刑事拘留3人,约谈24人次,问责6人。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说,通过督察,进一步夯实安徽各地各部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传导了压力,推动解决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记者 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