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7月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试点以来(截至2019年11月),福建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3272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3126件,提起诉讼189件。提起诉讼的案件无一撤诉、无一败诉,诉讼请求均得到法院支持。
福建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吴金喜近日向记者介绍以上消息。据悉,福建省公益诉讼检察和生态检察职能整合的模式,在全国属首创。
2019年4月,福建省检察院将原来分布在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的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进行整合统一,西宁排污许可证,立足公益诉讼案件以生态环境领域为主的客观现状,以原生态检察处为基础组建第八检察部,专门负责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职能。
福建作为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省检察院着力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共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912件,占办案总数的58.44%。
吴金喜指出,生态检察工作是该省检察工作领先全国的特色品牌。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11件,超过办案总数的60%,督促恢复被污染、破坏的耕地、林地、矿山2327.7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面积508.07亩,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2265吨;督促相关部门清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1.3万余立方米;督促关停整改污染企业104家。
在陆海统筹、河海共治方面,福建省检察院部署“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办理涉及海洋生态环境领域案件50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46件,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海域面积873.3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150吨,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3390.9万元人民币。
据了解,针对关系国计民生、社会密切关注的进口环节问题,该院与福州和厦门海关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并联合开展走私洋垃圾和进口食品药品专项监督行动,海关已向检察机关移送线索27条,联合挂牌督办3起。
吴金喜表示,将公益诉讼与生态检察职能相融合,有利于健全完善生态环境资源领域的全方位司法保护。
福建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谢辉鸣表示,加强军地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协作是该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探索的另一个重要举措。该省检察机关在积极办理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等公益诉讼案件的同时,也发现部分涉及损害国防、军队利益的其他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郑江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