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普洱市森林公安局接到网络举报称,其在一饭店后院发现了疑似非法饲养的猴子。接报后,森林公安局立即出警至现场解救了两只猴子。
据了解,饭店老板王某饲养猴子的目的是认为养猴子可以让饭店生意兴旺。由于王某并不具备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相关资质,属于非法饲养,民警将两只猴子收缴带回到普洱市森林公安局。
经鉴定,两只猴子均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猕猴。由于它们从小就被人工饲养,已不具备独立的野外生存能力,西宁排污许可证,民警将其移交给普洱市野生动物临时收容救护点进行救护,并训练其野化能力,待它们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再择机放归自然。(王子唯 毕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