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最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疫情应对和防控工作,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于2月1日印发了《甘肃省生态环境厅落实最严防控措施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修订版)》(以下简称《方案》),修订细化了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要求。
《方案》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西宁水土保持,切实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站位一线,靠前指挥,逐级压实疫情防控生态环境监管职责,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厅党组安排要求扎实推进医疗废物处置、专项督导检查、环境质量监测和环境监管、协调应对机制、科学防控等主要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为坚决遏制疫情蔓延、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方案》明确了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和职责分工。
一是严格医疗废物环境监督管理。认真执行生态环境部制定的医疗废物环境管理相关文件和技术规范要求;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应急处置协调机制,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对医疗废物应收尽收、定点存放、专车运输、及时处置;加强医疗废物产生情况及处置能力的分析研判,建立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日调度制度。
二是深化医废处置单位运行及医院污水排放等重点环节环境监管。创新执法检查方式,紧盯重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运输、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三个重要环节,确保到规范收集、分类存放、专车运输、定点处置;畅通“12369”电话热线、微信、网络等举报投诉渠道,及时督办查处涉疫情防控投诉,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三是做好生态环境预警监测工作。制定疫情防控应急监测方案,开展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预警监测;及时公布环境质量,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
四是及时跟踪调度,规范信息报送。加强部门间衔接联动,掌握疫情最新动态,认真汇总、审核各地报送信息,加强对各地疫情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督指导。
五是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网站、“双微”新媒体平台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疫情防控期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工作情况与环境质量状况,及时发布省委省政府决策要求及生态环境监管特色亮点工作,充分发掘和宣传生态环境系统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六是加强内部管理。最大程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加强重点人员跟踪管理和科学防控;严格控制公务活动,尽量以视频方式召开会议。
《方案》还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严肃工作纪律,督导落实责任。在疫情防控第一线考察、识别、评价、使用干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不传谣、不信谣,自觉抵制各类虚假谣言信息;严肃执纪问责,对在防控工作中不敢担当、作风飘浮、落实不力的,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