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9日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日前批准通过《崇左市白头叶猴栖息地保护条例》,该条例将于10月1日实施。这是广西首部以立法形式保护当地特有野生动物白头叶猴栖息地的地方性法规。
白头叶猴是世界濒危、中国特有的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仅分布在广西崇左市江州区、扶绥县、宁明县和龙州县境内面积约200平方公里的喀斯特区域,个体数量仅存1200多只。
前述条例规定,白头叶猴栖息地范围内禁止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采石等活动。根据白头叶猴的生活习性,禁止擅自攀爬白头叶猴夜宿地,放任或者驱使犬只追赶、伤害白头叶猴,使用无人机等追逐拍摄白头叶猴,故意惊扰或者投喂白头叶猴等行为,以保障猴群正常觅食、栖息;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在生态廊道上悬挂、张贴标语广告,新建、改建、扩建坟墓等行为,以降低人为活动对白头叶猴及其栖息地的干扰。
为解决栖息地孤岛化、破碎化等问题,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白头叶猴栖息地保护规划的要求,划定或者建设白头叶猴生态廊道,增强白头叶猴栖息地的连通性,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生态廊道,破坏生态廊道的地形地貌、水体、植被及相关设施。
近年来,国家通过设立保护区修复栖息地,白头叶猴生存状况得到不断改善,种群数量已从上世纪80年代初的300多只增加到现在的超1200只。(黄令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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