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青海昆仑中学锅炉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如下: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主要拆除2台燃气锅炉(1台2t/h、1台1.5t/h)锅炉,在原有锅炉房内建新增2台3t/h的低氮热水锅炉以及跟换配套设备,供暖面积仍为2788m2(不新增供热面积)。该热水锅炉主要用于冬季供暖。
公示时间: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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