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海东市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海东市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海东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45.63km,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主体工程、综合管廊控制中心、供电系统、照明系统、消防系统、通风系统、排水系统、标识系统、监控报警系统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
入廊管线包括:雨水系统、给水和输水系统、中水系统、10KV电力电缆系统,高压110KV、35KV系统、通信系统、热力系统、燃气系统(包括中压和次高压系统)。
公示时间:2021年2月4日-2021年3月1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众反馈意见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工
联系电话:13008726157
海东市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建设项目验收报告 |
海东地下管廊验收意见 |
附件 |
附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