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日前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西宁环评验收,到2020年底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2022年,全区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推广国家确定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2025年,基本形成塑料污染多元共治体系,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方案》提出,禁止生产和销售部分塑料制品。2020年底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产业政策,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
针对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等问题,《方案》也进行了明确。(记者杨涛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