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湖北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会议在武汉召开,会议总结了今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分析了当前生态环境执法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并对2020年四季度生态环境执法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万丽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环境执法监督局局长杨文龙主持。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生态环境执法队伍不惧危险、创新方法、苦干实干,积极投身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之中,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亮点突出。在打好疫情防控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期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队伍逆行出征,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120489人次,累计检查定点医疗机构、方舱医院、医疗废物处理设施等单位56186家次,督促整改919个问题,有效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全省生态环境安全。在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后,第一时间制定实施《湖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在全国率先推行疫情防控、重污染天气和日常监管三类正面清单管理,激发企业守法自主性,支持和引导企业加快复工复产。
与此同时,持续优化执法监管方式,加强日常执法监管不放松。2020年以来,全省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共立案1084件,实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898件,罚款金额约7498万元。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适用《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数量共计118件。
会议指出,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虽取得了成绩,但目前全省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工作仍然面临着环境质量改善、重点专项行动结账、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压力。
会议提出,全省各级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要振奋精神,提振信心,西宁环保公司,按照省厅统一部署要求,主动作为、奋发有为、担当善为,以有力有效的执法监督,助力统筹做好环保疫情防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助力全面完成“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任务,为全省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支撑。
会议要求,要围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核心,着力组织开展执法监督。要紧盯执法任务目标,着力提升执法监督成效。要聚焦制度和机制建设短板,着力谋划和推进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要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着力打造政治过硬的生态环境执法铁军。
全省17个市(州)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队主要负责人、部分县(市、区)生态环境监察执法大队负责人代表、省环境执法监督局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