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4日召开的2021年宁夏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在经济、能源消费总量保持增长的同时,“十三五”期间宁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生态“颜值”和环境“气质”逐渐提升。
经初步核定,“十三五”期间宁夏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削减4.61%、3.64%、16.25%和13.69%;“十三五”末,宁夏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15.4%,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85.1%,较2015年上升3.7%。黄河干流连续四年保持“Ⅱ类进Ⅱ类出”,15个国控断面Ⅲ类以上良好水质为93.3%,较2016年上升26.6%。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全部达到100%。
“十三五”期间,宁夏累计淘汰燃煤锅炉2620台、黄标车和老旧车14万余辆,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地级城市建成区全部实现清洁能源供暖。
同时,宁夏五年来推进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工业园区污水全部集中收集处理;重点入黄排水沟均达到Ⅳ类水质目标,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和劣Ⅴ类水体,取缔入河湖(沟)工业企业直排口。
据宁夏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张柏森介绍,下一步宁夏将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西宁废气治理,推进与甘肃、内蒙古建立黄河干流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记者 杨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