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实效。8月20日起,西安市范围内各区县、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将实行生活垃圾“不分类、不收运”工作机制。
2021年1月1日至今,《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已近9个月,生活垃圾分类进入“有法可依”的平稳发展阶段。该市各区县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树立垃圾分类意识。但垃圾混合投放、生活垃圾分类实效较低等情况依旧存在。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称,8月20日起,西安市范围内各区县、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将实行生活垃圾“不分类、不收运”工作机制,对不符合分类质量标准的生活垃圾,在要求改正的期限内不予收运,在要求改正期限结束后(改正期限不超过1天),仍不符合分类质量标准的,收集、运输单位可拒绝收运。
据了解,垃圾分类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包括: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中混有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动物尸体、医疗垃圾;可回收物中混有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中混有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厨余垃圾中混有有害垃圾,西宁废水处理,或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占比超过30%。
为加强执法力度,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开展了“厨余垃圾和建筑垃圾收运百日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对标垃圾分类规定开展了拉网式巡查。19日,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通报厨余垃圾执法案件13起,督促整改问题1950个,立案查处367件,处罚金额逾60万元。
“生活垃圾分类对店铺经营影响不大,厨余垃圾每天都有社区车辆固定来收,我也很支持垃圾分类。”西安市碑林区一家餐饮店店主表示。
据悉,西安现有厨余垃圾运输收集运输车辆240辆,厨余垃圾末端处理厂4个在投运,收运能力完全可满足每日的厨余垃圾产生量,随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断深入,未来针对不执行垃圾分类的执法力度也会加大。(周燕 张一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