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今天通报第一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移交重点问题责任追究情况。全省14个市州共问责624人次。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我省于2018年6月至8月对全省14个市州开展省级环保督察,实现省级环保督察全覆盖。当年9月,分两批向14个市州反馈了督察意见,并同步移交61个重点问题,要求地方进一步核实情况,严肃问责。14个市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西宁排污许可证,由市纪委监委牵头,对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立案审查,依法依纪开展问责。从问责人数来看,14个市州共问责624人次,其中处级干部78人次,乡科级及以下干部546人次。
从问责情形看,被问责人员中,党纪政务处分184人次,诫勉189人次,移送司法4人次,通报、组织处理等其他问责情形247人次。被问责的处级干部中,党纪政务处分16人次,诫勉23人次,通报、组织处理等其他问责情形39人次。
从问责人员分布看,14个市州被问责人员中,地方党委31人次,地方政府110人次,地方党委和政府所属部门474人,其他机关及有关部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治组织等9人次。(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曹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