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农药作饵投放在农田,却毒死大量“国家三有”保护野生鸟类……江西省南昌高新区人民法院8日消息,该院日前宣判了一起投放危险物质罪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判处谭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人民币7000元。
据了解,被告人谭某系程家池农田的看守人员,其用农药呋喃丹拌谷物作为饵料投放在农田里,用于毒野鸭子食用。之后毒死了大量的“国家三有”保护野生鸟类和家养鸭子。案发后,公安机关将谭某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告人谭某在农田里投放毒害性物质,危害公共安全,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西宁水土保持,其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谭某的犯罪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的公益诉讼请求有事实依据,于法有据,对其侵害的生态资源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谭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据悉,该案是江西因投毒被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第一案。(李韵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