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生态环境部网站消息,2021年4月至9月,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继续在全国联合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提炼具有典型性和前瞻性的经验做法,结合工作重点,生态环境部组织整理汇总了第三批10个涉废矿物油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这些案例中,浙江宁波市在废矿物油专项执法行动中累积经验,西宁排污许可证,实现对产油和收集单位的“过程执法”;湖南常德市联合公安保障执法人员人身安全,严肃查处暴力抗法行为;浙江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紧密配合及时拦截跨省非法转移;山东临沂市高速收费站及时发现并提供废矿物油非法转移入境线索;广东广州市对应急处置全过程公证;四川眉山市完善配套措施,确保“两法”衔接机制落地见效;广东、广西建立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机制;广西钦州市缩短处置资金到位时长;山西太原市落实环境应急专项资金;湖北襄阳市、重庆云阳县妥善解决跨省办案管辖争议。
生态环境部对办理上述案件的生态环境部门提出表扬。即日起,将连续发布第三批10个案例,供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学习借鉴相关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