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生态环境质量是最重要的营商环境之一。近年来,北京市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重点,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有力地促进了高端产业和高端人才愿意来、留得下、待得住、发展好。
环境影响评价作为一项与经济建设密切相关的环境管理制度,一直以来承担着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重要任务。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始终将推动环评审批制度改革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坚持“精准服务,靶向施策,助推绿色发展”的思路,深入企业、密集调研、广征民意,一年内发布两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北京市实施细化规定》,以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为抓手,着力解决一批企业遇到的痛点、堵点问题,服务企业绿色发展。
2019年12月,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正式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北京市实施细化规定(2019年本)》(以下简称“新版《细化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新版《细化规定》的出台,是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3.0版改革政策的重要一环,更是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在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中打出的又一记“响拳”。
与今年2月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北京市实施细化规定(2018年版)》相比,新版《细化规定》的最大亮点是,着眼于建设项目自身的环境影响,明确了对于“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符合特定条件下的动物医院、餐饮娱乐场所、简易低风险工程等32类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西宁环评验收,以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释放中小企业经济活力、提高环评效能。
在释放市场活力的同时,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坚持“有收有放,放管结合”。一方面,下调18类建设项目环评等级的同时,对1类建设项目实行提级管理。具体说来,对一批环保措施完备、管理模式成熟项目(如现有堤防、泵闸等防洪治涝设施维修工程等)下调环评等级;而对“喷绘广告制作”等容易产生环境风险的项目按报告表类进行提级管理。另一方面,明确11类需编制相应要素专项分析的建设项目。如“汽车制造”增加工程分析专项评价要求等,严把每个产污环节的污染排放,提升管理深度。
此外,为解决因建设项目调整为登记表而无法进行网上备案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立足实际,在新版《细化规定》中首次增加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纸质备案操作流程”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留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回执)》表格。表述清晰,通俗易懂,建设单位可按操作流程进行登记表纸质备案,解决政策实施的“最后一公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