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安局近日破获一起船舶向长江偷排油污水案件,涉案船舶在两年间多次向长江偷排有毒的油污水。
据南京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披露的信息,在2018年9月、2019年1月、2019年3月,涉案船舶至少3次向长江偷排舱底油污水。每次排污时间约4小时,每次排出油污水5-6吨。
船舶油污水中掺杂着石油溶剂、苯等有毒有害物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船舶油污水应经专门的转运单位交由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置,并支付相关费用,同时接收企业向船舶开具油污水接收单备查。
南京警方介绍,每次偷排,涉案船舶轮机长会安排机工长进行操作。机工长带领机工将潜水泵放到舱底油污水内,再通过管道将油污水抽到卫生间便坑,然后直接偷排至长江。
涉案船舶被查扣时,尚有部分油污水未来得及排放。办案民警描述,这些油污水呈黑色半黏稠状态,表面有明显油状光泽,散发出较浓的刺激性气味。经专业机构鉴定,西宁环评验收,内含大量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险物质,属于“有毒物质”。
南京警方还介绍,涉案船舶一般选择夜晚在长江入海口附近偷排油污水,隐蔽性强。偷排完成后,涉案船舶还会向有关企业购买空白的油污水接收证明单,自行填写处置数量备查。执法部门日常检查很难发现其中“玄机”。
此案中,南京公安机关先后对16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12名犯罪嫌疑人和涉案公司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同时还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朱国亮)